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   来源:网络   整理:京优企服网        更多产品

服务名称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   零售

服务介绍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可以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

国家对出版物发行依法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

办理对象

企业、个人与出版机构,从事出版物零售、批发、出租,以及组织书友会、读者俱乐部等活动的

办理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含出版物批发业务;

3.有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

4.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50平方米;

5.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7.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新闻出版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除出版物发行企业依法设立的从事批发业务的分公司外,批发单位应为公司制法人。

服务说明

经营范围:1.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零售、批发、租赁业务;2.设立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

服务内容

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相关政策咨询、解答;

2.告之申请所需材料、协助企业准备、编辑;

3.协助企业准备纸质材料、装订;

4.现场向审批机关递交申请材料;

5.配合审批机关材料审查、现场审查;

6.领取许可文件;

代办周期

30-4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签订合同

2.交接材料

3.提交材料

4.通过审批

5.取得许可

代办费用

¥3000元-¥8000元/次

准备材料

1.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申请表;

2.企业章程;

3.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5.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规定材料;

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如果法定代表人与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时,需分别出具任职文件);

7.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证明;

8.经营场所产权材料:

(1)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1年以上(含1年);

9.经营场所平面图(平面图中标明办公区域、销售区域)(加盖单位公章);

10.交通方位图(加盖单位公章);

11.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措施、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无专人负责)(加盖单位公章);

1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

办结交付

许可证

注意事项

网络出版物零售: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需提交所依托的信息网络情况。已经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自开展网络出版物零售业务15日内到原批准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