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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年10月 来源:网络 整理:京优企服网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问答集锦
1、港澳居民是否可凭往来内地通行证作为身份证明办理工商登记?
答:鉴于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在内地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经请示总局并询市商务委,港澳居民可凭往来内地通行证作为身份证明办理工商登记。
2、外籍自然人的护照未经公正、认证,是否可以直接作为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使用?
答:护照作为国际通行的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证明,在持有人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后,其提交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可以作为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使用,无须公证、认证。对没有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外国投资者,其护照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仍应以经公证认证的该国有权部门签发的有效证件作为其身份证明。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外国自然人投资者身份证或护照的国籍和其长期居留证签发国不一致的,可以选择其一作为其身份证明,但须与商务部门的审批文件保持一致。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中方是否可以为自然人出资?
答:中方投资者应为合法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高新技术企业,依法经商务部门批准,中国公民可以自然人身份出资。
4、中外合资企业的合同与章程要求?
答: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同,是指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
2、中外合营企业的章程,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原则,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文件。
3、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5、中外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与出资规定?
答:1、中外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合营各方约定的外币表示。
2、合营企业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
3、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4、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外币,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或者套算成约定的外币;中国合营者出资的人民币现金,需要折算成外币的,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
5、合营各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逾期未缴或者未缴清的,应当按合同规定支付迟延利息或者赔偿损失。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答:(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下(含三百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上至一千万美元(含一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四百二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二百一十万美元;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上至三千万美元(含三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资总额在一千二百五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百万美元;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三千六百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千二百万美元。
7、注册中外合资企业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答:1、中方必须是担任企业法人的一方;
2、外方是外国企业或个人都可以;
3、注册资本:中外合资企业若从事科技、服务业,那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万美元,生产加工业注册资本则应不少于15万美元(而其中中外双方出资都不能少于注册资本的25%;且外方出资必须是外汇。)
4、经营项目必须要参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8、中外合资企业设立流程是什么?
答:1、工商核名,创业者需到工商局进行办理该流程
2、需要进行行业前置审批的还要到行政主管部门去办理
3、到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审批
4、到区商务局进行章程、合同审批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预先核准
6、到区商务局批准证书
7、到工商局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8、质量技术监督局获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9、到税务局获取税务登记证书
10、到外管局进行外汇登记
11、到银行获取银行开户许可证书
12、到银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入资与验资
9、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有什么区别?
(我只知道中外合资企业是股权式合营、中外合作企业是契约式合营。但不知道对于中方来说那种方式更受法律保护。这两种合营的利与弊各是什么?我公司缺少资金要引入外资。市场开拓,管理运营都由我公司完成,外方只是投入资金,这种情况采用那种方式对我们有利?)
答:一、合资方式不同
合资企业属于股权式的合资,合资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合作企业属于契约式,中外双方不以投资数额、股权等作为利润分配的依据,而是通过签订合同具体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组织形式不同。
合资企业必须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合作企业可以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并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用条件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是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中国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三、投资回收方式不同。
合资企业中有在依法解散时,外国合资者才能收回自己的资本,在合资企业存续期内,外国投资者是不能回自己的资本的;
合作企业中的外国合作者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先行收回投资。
四、经营管理机构不同。
合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是董事会及董事会领导下面经营管理机构,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合作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具有多样性,可以采取董事会制,也可以采取联合管理委员会制,还可以采用委托管理制。
五、利润分配方式不同。
合资企业是在毛利民扣除所得税和按规定提取的基金后,将净利润按各方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合作企业是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净利润分成,产品分成或产值分成等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