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10月 来源:网络 整理:京优企服网 更多产品
服务名称 |
外商独资企业注销 |
服务介绍 |
外资企业注销是指当企业出现规定营业期限届满而不再延续、被收购合并、权力机构决议解散或经营不善而宣告破产等情形时,需要经过清算后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终止法人资格的过程。企业不再经营的,应办理注销登记。 |
办理条件 |
注销公司的工商税务的状态都是正常(未被列入非正常或者被锁) |
服务说明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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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周期 |
3-4个月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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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费用 |
小规模:¥5000元-¥12000元/次; 一般人:¥8000元-¥20000元/次 |
准备材料 |
税务注销需: 1.公司自成立以来的租房合同、房租票据; 2.没有三证合一的需要提供税务正副本原件、统计正副本原件; 3.银行开户可证、银行机构信用代码证、网银、印鉴卡等; 4.公司自成立以来的缴税证明; 5.发票登记簿、发票领购簿、税控器、空白票据、已开过的票据; 6.近三年账本、财务报表、凭证、会计账簿; 工商注销需: 1.由清算组负责人亲自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的文件(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注销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 4.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5.若是设有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还需要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需要验原件); 6.清算报告(原件1份)(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或确认); 7.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9.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原件1份,公告之日起90日方可办理注销登记); 10.申请材料无法加盖公章的情况需要提交公安机关公章缴销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公章遗失登报声明(原件1份);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办结交付 |
核准注销通知书 |
注意事项 |
办理时限:注销登报公示时间为90天左右,之后才可继续注销手续。 资料要求:其他类型企业提交材料与有限责任公司有所不同,需区别对待。 后续手续:工商税务注销后,还要注销银行、社保公积金账户。 办前提示:(1)租房合同是否在有效期内;(2)注销企业工商年报与报税是否正常;(3)企业注销过程中,须按照征期,正常报税及缴税,以免税务给锁入非正常户;(4)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先注销分公司。 |